景区地图加载中
【免费政策】
1、身高1.4米(含1.4米)以下或6周岁(含)以下儿童;
2、65周岁(含)以上老人凭有效证件;3、现役军人凭《现役军人证》(含武警、军官证、士兵证、学员证或文职干部证)
4、退伍军人凭《优待证》;
5、扬州市军嫂凭扬州市双拥办颁发《军嫂证》;
6、离休干部凭《离休干部荣誉证》(含武警);(可有一名陪同人员免费入园);
7、扬州市老干部凭《扬州市老干部优待证》;(可有一名陪同人员免费入园);
8、伤残军人凭《军残证》;
9、残疾人凭《残疾人证》;
10、江苏省高层次人才凭《英模证》:
11、江苏省劳动模范凭省级以上《劳模证》;
12、江苏省道德模范凭《道德模范证》;
13、记者凭田家新闻总署统一颁发的《记者证》;
14、导游凭国家旅游局颁发的导游证;
15、《江苏省无偿献血荣誉证》;
16、江苏省扶优对象凭《抚恤补助证》。
【优惠政策】
1、6周岁(1.4米以下免费)--18周岁以下(含18周岁)未成年人;
2、年满60-64周岁老人凭有效证件;
3、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在校学生凭学生证。
以上信息仅供参考,具体以景区当日公告为准。
亲爱的游客朋友们:
欢迎来北湖湿地公园旅游观光!为保证参观游览顺利愉快,请认真阅读本须知并给予协助配合:
一、景区统一实行一人一票(不重复使用),请您自觉购票并按顺序经检票口进入景区,门票仅限当日有效。
二、为使您顺利进入景区,请保持门票票面平整、清洁,本门票不记名、不挂失,请您妥善保管。
三、景区开放时间为:淡季9:00—17:00、旺季8:30—18:00;提前30分钟停止售(兑)票,届时将不再接纳游客进入,请予谅解。
四、请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景区规定,文明旅游,爱护景区内各项资源和旅游设施。
五、请自觉维护公共卫生,确保景区内的卫生整洁,请勿随地吐痰、便溺、乱扔瓜皮果壳或塑料包装袋等垃圾。
六、请自觉维护公共安全,禁止携带(除婴儿车和轮椅之外)任何代步工具入园;请勿将宠物带入景区(具有服务用途之动物除外);不得采摘攀折花草树木,严禁在岩石、树木或建筑物等表面随意涂刻;严禁在景区内吸烟、烧烤、用火;严禁将易燃、易爆、有毒物品带入景区。
七、请自觉维护公共秩序。不得在景区内从事封建、邪教等活动;严禁在景区聚众闹事、打架斗殴等行为;如需入园从事商业经营或开展群众性团体活动,应事先向景区提出申请,经许可后请按批准内容进行。入园游客在景区内从事任何扰乱景区秩序的行为,景区有权要求并采取措施使其离开。
八、请注意保护自身安全。请看管、陪护好随行的老、弱、病、残、孕等特殊人群;请勿在景区周边水域玩水游泳;请勿前往景区内未开发区域;请勿攀爬山坡、护栏、树木等;如遇台风、暴雨、大雾等灾害性天气,景区将适时关闭,请勿自行入园;尚在景区内的游客,请自觉配合清园。
九、请务必保管好随身携带的物品,不便携带的物品请在游客中心办理寄存事宜,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。
十、如需帮助,请与景区游客中心联系:0514-87838188。